金阳县人民医院关于接待医药代表管理规定工作举报方式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6-12
  • 本文来源: 金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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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医药代表接待及医商交往行为,健全常态化监督、全方位投诉处置机制,本院面向全院职工、就诊患者、社会群众及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开放违规行为投诉监督渠道。现诚挚邀请广大群众实事求是反映相关问题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本院医务人员、在岗工作人员及来院开展业务的医药代表二、举报内容

(一)无预约备案的医药代表私自进入诊疗、办公区域,私下接触、拜访医务人员及洽谈业务;

(二)医药代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隐瞒产品缺陷,误导临床使用;

(三)医药代表以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各类财物,或通过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方式实施利益输送、商业贿赂;

(四)借学术会议、业务培训等名义,违规组织聚餐、发放福利等变相利益输送行为;

(五)医务人员非定时定点私自接待医药代表,违规参与未经医院审批的医药学术推广活动;

(六)医务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医药代表各类利益、接受违规宴请及变相利益输送;

(七)医务人员存在开单提成、泄露处方数据、私自采购药品耗材、违规接受企业资助等利益捆绑行为;

(八)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预约审核、备案接待、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违规审批、弄虚作假、履职缺位、台账不实等失职渎职行为;

(九)其他违反清廉医院建设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医商交往违规违纪行为。

三、举报电话

0834-8733246、15181517267、151815058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举报邮箱

1456880617@qq.com

五、来信地址

金阳县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76号行政办公楼4楼)

六、相关要求

(一)医院严格落实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对投诉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核查过程全程保密,严禁泄露投诉人信息、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员;

(二)对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的院内工作人员及医药企业、医药代表,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严肃查处恶意诬告、虚假举报行为,保障医务人员及医药代表合法合规的正常业务权益。


金阳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6日